“福列斯特兄弟们想帮助我们猎它吗?”
“我们从来就合不到一起去。我宁愿他们踏他们的,我猎我的。但只要使老缺趾永远不来危害我们的家畜,谁打到它我倒不在乎的。”
“爸,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,当狗和它厮斗时,我怕极了。我怕得甚至想逃走。”
“当我发现自己没有枪时,它也丝毫不会使我感到愉快的。”
“但是你把它讲给福列斯特兄弟们听时,好象我们都勇敢得不得了。”
“哈,孩子。那就叫讲故事呀。”
裘弟审视着那鹿皮。它又大又美丽,泛着春天的潮红色。猎物在他,总象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动物。在追猎时,它是猎物。他只希望看到它倒下。当它躺下死了,流着鲜血时,他又感到难受和歉疚。对那血肉模糊的尸体,他的心会隐隐作痛。但是接着当它被割成一块块的晒干了,腌过了,熏过了;或者在香味四溢的厨房里煮、烤、煎;或者在营火上烤炙时,那它就仅仅是肉,就象熏猪肉一样。而他那张嘴对此美味也会馋涎欲滴。他很奇怪,究竟它被什么炼金术点化过了,以至前一个小时他见了恶心欲吐的东西,后一个小时竟会使他食欲大动。这看来似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动物,要不就是有两个截然不同的孩子。
那皮没有变,还是活生生的。每当他光脚踩在他床畔那柔软的鹿皮上时,他半信半疑地希望它能在下面跳起来。贝尼虽然是个小个子,但他瘦瘦的胸膛上还散布着黑。当他还是个孩子时,他曾在冬天赤身裹着熊皮睡觉,让皮紧贴着他。巴克斯特妈妈说他胸前的就是因为这样睡觉而长起来的。这虽然是她说笑话,但裘弟却有点相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