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8] 《道德经·三十八章》。
[9] 在中国传统哲学家看来,主体的“下德”之“德”依然具有意义和价值。比如,在庄子看来,“庖丁解牛”首先表现为“下德”,即非常熟练地掌握了对牛的解剖知识,并以语言传播出他的具体经验,使文惠君得到“养生”。可见 ,“下德”无疑具有本体论意义。最要者在于,“下德”通过经验知识的有限超越最终发现“常道”世界从而实现“上德”。
[10] 中国传统哲学以“道德”统一形态解决“两个世界”的共在,并不是有些学者所谓的中国传统哲学是“一个世界”,而是说中国传统哲学“道德”形态同时共在地统一、容纳了“两个世界”,所以,其“一个世界”的说法仅仅在“道德”形态中是有一定意义的,而显然不适用于“可道”形态与“常道”形态。
[11] 《庄子·天地》。原文是:“通于天地者,德也。”这无疑指出了“德”的内涵。
[12] 《道德经》在汉代称为《德经》和《道经》,《德经》在前,《道经》在后。比如,西汉严遵(君平)所著《老子指归》就是如此。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了“德”的重要性。按照这种较早的体例,Robert G.Henricks 将老子著作翻译为《德道经》。See Robert G.Henricks: Lao-Tzu Te-Tao Ching,New York,Ballantine books,198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