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世界各民族中,也许中华民族是最重视家庭、强调血亲的民族。这一点在企业家族化方面表现得极为充分。有一份调查资料表明,某县20家国有企业共有职工5820人,其中家庭成员2人在同一个企业的有2938人,3人在同一个企业的有546人,4人在同一个企业的有348人,5人在同一个企业的有205人,6人以上在同一个企业的有183人。几项相加,家族化的职工占总数的72.5%。
有很多企业家认为,企业家族化只是国外企业的事情,在我国近阶段企业家族化利大于弊。其好处主要表现在:首先是有利于巩固人才队伍,特别是一些条件艰苦的企业和部门尤其如此。例如全国优秀企业家、攀钢经理赵忠玉号召职工“献完青春献终身、献完终身献子孙”,希望在外求学进修的职工子弟都回攀钢工作。在他的鼓励下,他的儿子在北京钢铁学院毕业后回到了攀钢。其次有利于减轻内耗,令行禁止。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、南京摄山电炉总厂吴光英厂长是个科技型人才,长期困于领导班子扯皮而不能自拔。后来在他弟弟担任第一副厂长、爱人担任分管财务副厂长、弟媳担任工会主席后,才使企业成为全国工业电炉行业的排头兵。第三是有利于高级管理人才的队伍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