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,主张“分时”与“分类”相结合。他指出:“西方作史,多分时代;中国则惟书志为贵,分析事类,不以时代封画:二者亦互为经纬也。”即以事类为经、朝代为纬,互相补充。他认为划分时代的作用,“斯在扬榷,大端令知古今进化之轨”;条其事类即“各为科目”的作用,在于“使一事之文野,一物之进退,皆可以比较得之”。他还从教学与研究两个方面指出了分时和分类的优长:“分时者适于学校教科”,“分类者为成学讨论作也”。[15]他提出的这个认识,在中国通史撰述的历史和理论上,均属首创,至今仍有现实的意义。
第三,认为对于史书体裁的变革要“能破”、“能立”,做到“以古经说为客体,新思想为主观”。章太炎认为,“史体变迁,亦各殊状”,其中应以反映思想进化为主。他指出:“所谓史学进化者,非谓其廓清尘翳而已,己既能破,亦将能立。”破与立主要不在外在形式,而在研究中贯彻自己的新见解,这就是他说的“以古经说为客体,新思想为主观”[16]。章太炎是赞成“新史学”的,但他的见解显然比梁启超《新史学》所提出的一些看法要深刻得多,包含着批判继承史学遗产的自觉意识。章太炎正是在这种理论指导下,提出了他关于《中国通史》的结构:一是《表》,记帝王、方舆、职官、师相、文儒;二是《典》,记制度;三是《记》,记重大事件始末;四是《考纪》;五是《别录》,记与政法、学术、种族、风教有关的人物。[17]这是由五种体例结合而成的一部综合体《中国通史》的框架。清初马骕《绎史》,已有此意,但他还局限于传统史学的藩篱之内;而章太炎的《中国通史》结构,却注入了“新思想为主观”的历史哲学,反映了中国史学走向近代的过程中在中国通史撰述构想上的新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