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人格交往中,创造性正义的第二个功能是给予。要求我们这里得到某种东西这属于我们遇到的每一个人的权利,那某种东西,至少是,即便在最不具人格性的关系中,他人也要被承认为一个人。但是这种最低限度的给予,却趋向于最高限度的给予——包括可能服务于起重新结合作用的爱的目标,那么,它就表达了创造性正义。显然,在这种标准之下,它也可以意指抵抗、抑制和剥夺的要求。在此,心理学的智慧又一次可以有助于完成看起来是与给予的爱相反的事。创造性的正义包括这种可能性,即牺牲生存中的他人,虽然不是作为一个人的存在中的他人。[5]
正义与爱在其中相统一的第三种,也是最有悖论性的一种形式,是宽恕。两者的统一性,可以用保罗的这一术语来说明:因恩典称义。“称义”在字面上的意思是使人成为正义,在保罗和路德的学说的背景中,它意味着将不义的人作为义人接受下来。看起来没有什么比这个学说同正义观念更矛盾的了,宣布这个学说的每一个人,都被指控为在助长非正义和非道德。宣布不义的人为正义,这看来是完全不正当的。但是,这恰恰是基督教传讲中一直被称为福音的事情。而且,这恰恰是正义之完成。因为,这是使因罪过而疏离的人们重新结合的惟一途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