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本能地再退后一步,同时却又以一种近乎夸张的姿态向前挺了挺肚子,也学着碧药的语气,很慢很慢地说:“公子爱了我,我就是公子的人了。我会为他生下这孩子,让他姓纳兰!”
“放肆!”碧药终于怒了,猛地站起身来,若有意若无意地随手一拂,将沈菀刚才卸在妆台上的玉镯拂落在地,碎成数断。
在她用最大的轻视去重创沈菀的原则的同时,沈菀也直接挑战了她的底线。纳兰,这个姓氏只属于她与容若。纳兰成德,纳兰碧药,他们俩是这世界上仅有的两个纳兰氏,绝不许第三个人分享。而这个来历不明的沈菀,这个贱如草芥的歌妓,居然要生下一个野种,冠以纳兰的姓!这怎么可以!
她冷冷地睨视着沈菀,眼如利剪,仿佛要剪开她的衣裳,剖出心脏。而她的话语,是比眼神更加犀利冷峻的,也更具有杀伤力:“刚才,我已经替你把过了脉。你肚子里的孽种,根本不是容若的。你若识相,现在就离开明府,还可以保住性命;不然,我让你死无葬身之地!”
火焰顿消,冰寒再起。沈菀被打败了。
她明白,自己不是败在碧药的美丽面前,也不是败于碧药的威势,而是败给了事实。纳兰公子死于五月三十日,而自己却在七月底受孕,时间足足相差了一个多月。以碧药的医术,一搭脉已经知道了,这哪里是还有半个月就要临盆的迹象?只要碧药向众人公开这事实,她就非得离开明府不可,甚至,她有没有命全身而退都是未知——明珠不会甘心被一个妓女欺骗,更不会愿意让纳兰家的丑事传扬在外,他最可能做的,就是灭口。让她和苦竹和尚一样消失于无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