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如果人们建立自我的时候,不应该诉诸知识,诉诸普遍的法则,那么您的概念同萨特存在主义的概念的区别又在哪里呢?
答:从理论方面看,我认为萨特拒斥那种自我是某种给予的东西的观念,然而,由于诚实的道德概念,他又退回到我们应该是自己,以及应该真正的是自己的观念。在我看来,萨特所说的东西唯一可接受的实践结果只在于,应把他的理论发现关联于创造的实践,而非诚实概念。我认为这种自我不是预先给予的观念只能有的实践结果是,我们必须把自己构成为艺术作品。在他对波德莱尔的分析中,很有意思的是我们看到,萨特把创造工作归之于和自我,也即和作者的某种关联,而这种关联采取了诚实或不诚实的形式。我想说的却正好相反:我们不应该把个体的创造活动同他与自身所保持的关系连接起来,而应该把人们所能具有的这种同自我的关系同创造活动联系起来。
问:这使我们想到尼采在《快乐的知识》中所做的评论。在其中尼采说过应该通过长期而耐心的锻炼,以及日常活动而给予生活一种形式。
答:是的。我的观点更接近尼采而非萨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