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,依据我们的定义,某种事情对某人是有利还是不利,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与下述两个因素无关:首先,它不依赖于这个人(或任何其他人)是否判定了这件事情对他而言的价值。其次,它不依赖于这个人(和其他每一个人)关于这件事情的因果联系碰巧知道或不知道的知识。不过,尽管它们独立于判断和知识,有益的和有害的这两个概念在某种非常重要的意义上仍是主观的。其主观性在于它们依赖相应主体的偏好(或要求)。
考虑到刚才说过的内容,很清楚,我们必须在以下两点之间作出区分:一是对于某个人而言,什么是好的或者是坏的;另一点是,何种情形显现为,也就是被判断为,或被考虑为,或被认为,对这个人来说是好的或者是坏的。
某事对某个人来说是好的或者是坏的,任何一个大意如此的判断都基于关于相应的因果联系的知识,进行判断的主体碰巧具有这种知识。既然这种知识也许是不完善的,他实际上作出的判断就可能不同于他本该作出的判断,如果该主体具有关于这种因果联系的完善知识的话。当遇到实际判断和潜在判断之间的这种不一致时,我们会说,一个人的表面的好被误认为是他的真正的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