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设计隋、唐之长安与洛阳,均为城市设计上之大作。当时雄伟之 规,今虽已不存,但尚有文献可征。隋文帝之营大兴城(长安), 最大之贡献有三点:其一,将宫殿,官署,民居三者区域分别,以免杂乱而 利公私;又置东西两市,以为交易中心。其二,将全城以横直街分为棋盘形, 使市容整齐划一。其三,将四面街所界划之地作为坊,而其对坊之基本观念, 不若近代之 block,以其四面之街为主,乃以一坊作为一小城,四面辟门, 故言某人居处,不曰在何街,而曰在何坊也。街道不唯平直,且规定百步、 六十步、四十七步等标准宽度焉。顾炎武言:“予见天下州之为唐旧治者, 其城郭必皆宽广,街道必皆正直,廨舍之为唐旧创者,其基址必皆宏敞。宋以下所置,时弥近者制弥陋”[见注 1]。唐代建置之气魄,可以见矣。
平面布置唐代屋宇,无论其为宫殿,寺观或住宅,其平面布置,均大 致相同,故长安城中佛寺道观等,由私人“舍宅”建立者,不可胜数。今唐 代建筑之存在者,仅少数殿宇浮图,无全部院庭存在者,故其平面布置,仅 得自敦煌壁画考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