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帝时恤鳏寡孤独赐帛只有一次,景帝时一次也没有,武帝在这方面远远超过了他的祖父和父亲,他在这方面有七次,元狩元年(前122)赐鳏寡孤独帛人“二匹,絮三斤”;元狩六年(前117)六月:“遣博士大(褚大)等六人分循行天下,存问鳏寡废疾,无以自振业者贷与之。”元封元年(前110)夏四月在泰山封禅后诏书中要求对封禅所至的博、历城、蛇丘、梁父四县“加年七十以上孤寡帛,人二匹”;元封二年(前109)夏四月,又“赐孤独高年米,人四石”。元封五年(前106),武帝南巡,又封禅泰山,又“赐鳏寡孤独帛,贫穷者粟。”元封六年(前105),幸河东,祠后土, “赐天下贫民布帛,人一匹”;太始三年(前94),武帝幸东海、琅琊,赐所过地方“鳏寡孤独帛,人一匹”。
从恤鳏孤独、赐帛、米等的次数和尊高年、免赋役、赐帛和米的次数来看,武帝时远远超过了文帝、景帝时期,而且其措施更为具体,有利于执行。
汉武帝即位后,注意施行德治,还表现在对因种种原因沦为官奴婢与刑徒。犯罪的人进行赦免和大赦天下方面。
武帝即位,建元元年(前140)五月“赦吴楚七国孥(妻、子)输在官者”,对参加吴楚七国之乱官员的没为官奴婢的妻子,加以赦免,其目的明显是为缓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,给这些人以自新的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