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年以后新的国王陛下召开议会,事情发生了变化。
约翰在资质和品行两方面都堪称糟糕。他先是煞有介事地承诺遵守《大宪章》,然后又陆续废弃了其中的多项条款。还好他命不长,他的儿子亨利三世顺利当上国王。亨利迫于压力重新恢复了《大宪章》。那时候,他的叔父“狮心”理查在十字军东征中花费了大笔钱财。亨利只好想办法借钱来偿还犹太人的债务。可是国中的大地主和大主教都没能提供还债所需的钱财。亨利只好召集市民代表举行大议会。1265年,新兴阶级的代表首度出现在议会上。当时他们只是被当作提提税收建议的财政顾问,而无权干涉国家政务。
然而慢慢地,市民代表开始在许多问题上都有意见要提。最终这个由贵族、主教和市民代表共同组成的议会被发展成定期召开的国会。国会的法语表达是“où l’on parlait”,意为“人民讨论的地方”。